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-贷款缩期办理指南
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-贷款缩期办理指南
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由于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,家庭可承担的每月负债额升高的,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,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业务。
办理事项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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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由于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,家庭可承担的每月负债额升高的,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,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业务。 |
办理地点 | 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指定网点、各区管理部银行驻点柜台。 |
办理方式 | 现场办理 |
办理时间 | 按各受托银行本行规定时间执行。 |
办理时限 | 符合条件,申请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。 |
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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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》;
2.有效身份证件。
3.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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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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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办理条件:
(1)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,到受托银行柜台办理缩短贷款期限。
(2)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,无逾期贷款本息。
2.办理要求:
(1)借款人收入负债比例符合要求。每月还贷额度(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)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%的,才能办理贷后缩期。
(2)如还款当期已办理提前还款、变更还款日、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能再办理缩短贷款期限。
(3)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,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缩短贷款期限业务。
(4)每月还款日当日不能办理。
3.借款人可直接持申请材料到受托银行柜台提出申请,填写《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》并签章加盖指模,按规定要求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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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表格 | 《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》 |
是否收费 | 不收费 |
温馨提示 | 由于各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后业务的经办网点不同,具体办理地点和办公时间详询受托银行或管理部办事大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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